【李家同】國際觀專欄(229) 某些美國人認為私有財產有其神聖性

張貼日期:2023/5/30

最近美國一直傳來大規模凶殺案事件:有人進去一個小學殺害了三位學童和三位教職員,一位銀行職員殺害了他的四位同事,一個年輕人的生日派對中,有人槍殺了四人,28位受傷,其中有五位仍未脫離險境。警察始終沒有公布兇嫌。今天在緬因州又傳出一起凶殺案,四人死亡。這些都是大規模槍殺案,可以說是非常密集的。

可是更應該注意的是兩個事件,一位年輕人走錯了房子,按了一個陌生人家的電鈴,主人已經是84歲的老人,沒有和他對話就對他開槍。第一槍是對準他的頭部的,還好他沒有生命危險,但是醫生說他已經喪失一些功能,比方說,講話會有困難。當地警察曾經和開槍的屋主談過,但將他釋放。因為輿論譁然,檢調單位重新調查,他只付了一點點保釋金就已回家了。

第二個事件是一位女士和朋友開車,又是誤入一家陌生人的車道,他們立刻發現有錯,正在倒車離開時,屋主對車子開槍,這位女士重傷不治。

這兩件事是值得注意的,因為對相當多美國人來說,私有財產有其神聖性,因此”我的家園,外人不得入侵,我也有權對入侵者開槍。”大家不妨看看在我國發生的劉自然事件。1957年一位美國駐台的軍人殺死了劉自然,當時美國在台灣有治外法權,所以這位美國軍人接受美國法庭的審判,結果被判無罪。我當時正要進大學,也從此知道了一些美國人的想法。

大家不妨看看網路上有關這則新聞的報導。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4%BA%94%E4%BA%8C%E5%9B%9B%E4%BA%8B%E4%BB%B6

美國從前有很多餐廳是可以不歡迎某一種族的人,理由是餐廳主人認為餐廳是他的財產,他有權拒絕某人來吃飯。這當然是種族歧視的藉口,但是對很多人而言,這是很正當的想法。所有的民權法案在國會討論時,反對者都是根據這種想法的。

有一對恩愛夫妻,太太買了一個禮物,希望能給丈夫一個驚喜,所以她將買到的禮物放在車子的行李箱內,晚上偷偷爬起來去拿這個禮物。沒有想到她的丈夫聽見了一些聲音,又在黑暗中看到有人在打開車子的行李箱,立刻開槍,太太當場死亡。也有一個女孩,晚上和她的男朋友回來,在門口做非常親熱的舉動,她的老爸看到了,以為有人要闖入,也是造成了悲劇。有一位美國的著名作家,聖誕夜他在回家的路上車子拋錨,他挨家沿戶的敲門,希望有人能幫助他,因為當時還沒有手機,但是好多家庭都拒絕開門。可是他可以聽到平安夜的歌聲,但是他在平安夜的歌聲中感到無助。

很多年前有一對美國教授在清大教書,他們顯然是喜歡過簡單生活的人。那位教授告訴我,他最喜歡台灣的是,他和太太都可以到台灣鄉間散步,從來不要擔心是否已經闖入了別人的家園。

我在美國的時候,教會的神父們常常提醒教友不能將私有財產無限上綱,人的尊嚴和生命才是最應該受到注意的。我離開美國已經有五十多年了,我總以為應該沒有什麼美國人會如此看重私有財產,沒想到五十多年後,美國仍然發生這種事件。我寫這篇文章多多少少是要叫大家提高警惕,

大家一定都知道耶穌降生在馬槽裡,的確有些美國孩子會問,馬槽的主人為什麼會讓聖母瑪利亞進入?聖經上沒有提到馬槽的主人是誰,因為聖經的作者是耶穌的門徒,一定認為馬槽主人是誰並不是一個重要的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