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2025/07/27
李家同
我有一個學生在英文教科書裡發現一個句子: We will go see a doctor.他就問他的老師,兩個動詞是不能連在一起用的,為何不能寫go to see a doctor?老師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但同意兩個動詞是不能連在一起用的。
其實我對這件事並不感到訝異,我曾經在一次會考中也發現go get a cup of water,的確很多美國人講話時是不管文法的,寫的時候也不管文法。大寫的I(我)有時寫成小寫的i。可是我認為我們教英文就必須讓孩子有正確的文法觀念,因為我發現有些學生會寫出I like see you的句子。
令我感到非常不安的是,這個英文教科書一定也經過教育部審查的,大概審查的老師希望學生說英文的時候要隨俗。一旦有這種觀念,基本文法就可以不管了。
我有的時候看到補習班宣傳他們教的是”美語”,如果我們編教科書以及出會考題的老師們也認為學美語是一件光榮的事,那我的想法就非常落伍了。